通知公告
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4-03-07 点击量:

校内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

2024年度我校将继续承担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学校已按10个博士计划、20个硕士计划向教育部申报,具体数额以正式下达的为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2023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2448号),现在全校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该专项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学科专业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2024年该专项招生计划仅可用于2023年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北京会区聚焦的学科领域,包括:智能制造与装备、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数智科技与前沿科学、冶金与新材料、航空航天与交通、能源与双碳、医学与生命健康、海洋与生态环境、生物与现代农业、人文社科与现代化产业体系(详见附件1

申报该专项计划的专业要在以上学科专业范围内或与之相关,同时要在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内。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该专项计划面向我校以上学科专业内符合以下条件及要求的研究生导师申报。我校研究生导师需邀请到外方导师作为合作培养导师共同申报该专项计划。每位中外方导师每年在该专项下仅可招收1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一)中方导师条件及要求

1.具有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符合郑州大学2024硕士、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要求。

2.曾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或将参加2024该框架会议

(二)外方合作导师条件及要求

1.来自外方及港澳台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企业,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其中来自高校的导师其所在高校应在本国综合排名前10%或相应学科排名前五,且其科研水平不低于中方导师。

2.曾参加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或将参加2024该框架会议

3.原则上应与中方导师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较好的合作前景。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我校导师要先熟悉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充分了解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的申报条件及培养要求,对后续的研究生培养有较成熟的考虑,经所在招生单位审批申报该专项计划。

2.承担该专项计划培养任务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落实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项目要求,为中外双导师培养的研究生专门制定培养计划;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外导师参与培养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要求考核方法待遇保障等,确保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落到实处、起到效果。

3.申请表中填已参加过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的导师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会议邀请函或现场签到表等,在会议上做过报告的也可提供会议手册,以手册上的会议报告信息进行证明。与外方合作导师已有实质性合作成果的,也可提交相关材料辅助证明。

 

招生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积极申报,于314日前将每位申报导师的申请表(附件2)签字盖章版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版相关证明材料(招生单位审核盖章)交至行政楼210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zb1710@zzu.edu.cn。郑州大学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将材料交医学院汇总统一提交。

 

联系电话:0371-67739068

 附件1:2023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北京会区专业方向.docx

 附件2:郑州大学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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