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信息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现面向全国考生接收调剂,基本信息如下:
学院 |
调剂专业 |
初试科目 |
计划余额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101 内科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1 |
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也可以调入南疆计划,我校第二临床医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将按照普通计划类别发布调剂余额信息,并备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教师专项计划”。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符合教育部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政策要求。
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硕士生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2.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在提交调剂志愿后,需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附件1)并于复试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3、考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相关义务。
4、定向南疆高校的相关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告”(网址:https://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509/affb472fa8b7491381173b25fc1c51d2.shtml)。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初试专业要求:
1051临床医学
2、初试科目要求: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3、初试成绩要求:
一志愿报考普通硕士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或工作单位为南疆地区高校的在职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不低于40分(满分为100分)、单科不低于150分(满分大于100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需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附件1)并于复试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初试成绩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要求中报考医学[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单科不限。
三、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计划余额发布时间:4月17日11点-4月18日18点。
2、按照报考学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名单,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发放复试通知。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申请考生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复试。
3、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复试内容、成绩计算、录取规则以第二临床医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
4、复试总成绩、加试考生任一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复试期间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710、67739068
第二临床医学院:
0371-63921651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1:申请调剂承诺书.pdf
附件2:非在职考生-南疆专项就业协议(参考,最终以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为准).pdf
附件3:在职考生-南疆专项就业协议(参考,最终以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为准).pdf